关于申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日工信函〔2022〕29号)
各区县、功能区工信局(经发局):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日政字〔2019〕49号)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已纳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在市涉软企业直报系统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2.2021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二)申报材料
1.日照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1年已纳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官网截图证明;
4.软件产品著作权等经有关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资质认定文件;
5.符合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条件的企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含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支持标准
对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首次达到以往年度未享受同档规模奖励为衡量标准)。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首次突破”奖励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入日照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2.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二)申报资料
1.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首次突破”奖励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统计局B203财务状况表(本地口径);以集团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其他证明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界定按照《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5+5”十强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执行。
(三)支持标准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首次突破以往年度未享受同档规模奖励为衡量标准)。
三、资质体系认定奖励
(一)申报条件
1.在日照市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纳入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在市涉软企业直报系统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3.CMMI5级、4级、3级,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证书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二)申报材料
1.资质认证奖励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证明文件(官网截图);
4.相关资质标准证书,官网查询的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与咨询机构、认证评估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外文附翻译件)、付款凭证、发票及明细表;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标准
对新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通过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等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有关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根据申报情况填写表格并附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向所在地工信局(经发局)提报;
2.各区县工信局(经发局)要严格做好初审工作,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区县工信部门正式行文,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8月15日前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
3.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扶持奖补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奖补;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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